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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人人喊打”的甲拌磷,已经开始禁用了吗?
提起甲拌磷,大家首先联想到的应该就是“毒韭菜”“毒大葱”,随着人们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高,早日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甲拌磷(俗称)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
其实,我国从年开始,农业农村部就发布了《关于征求对甲拌磷等4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采取禁用措施意见的函》,内容规定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不再受理和批准含甲拌磷、涕灭威、水胺硫磷、甲基异柳磷(包括单剂和相关混配剂)的新增农药登记申请和新增农药生产许可申请。
撤销甲拌磷等高毒产品非原药企业相关产品的农药登记证,原药企业登记的变更为供出口用。
自年10月1日起,禁止含甲拌磷等高毒农药在境内销售和使用,年10月1日起,撤销甲拌磷等高毒农药原药许可证。
目前,在农业农村部农药登记网站,已经查看不到甲拌磷、水胺硫磷、甲基异柳磷等高毒农药的相关登记信息(登记证均于年8月31日到期)。
贡献和争议并存的甲拌磷
甲拌磷是50年代由美国氰胺公司开发研制的一种具有熏蒸、内吸、触杀、胃毒四大功能于一体的高效有机磷杀虫杀螨剂,你没有看错,甲拌磷不仅对刺吸式害虫(蚜虫、飞虱)、咀嚼式害虫(甜菜夜蛾、棉铃虫等)有效,对作物害螨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,很长时间以来,甲拌磷一直是防治棉花红蜘蛛的主打产品。
甲拌磷不但防治叶部害虫表现优异,对地下害虫的防治,也领先于其它有机磷产品,尤其在年前后,甲拌磷进行低毒化处理后的颗粒剂产品大行其道,成为防治地下害虫的明星产品,包括55%甲拌磷乳油,也成为农民防治地下害虫的主打产品,尤其在防治葱蛆、韭蛆及蒜蛆方面,表现出了无可替代的高性价比特性。
种植韭菜的农户甚至还发现,但凡用甲拌磷浇灌过的韭菜,不但韭蛆不见了,韭菜长势也发生了改变,和未使用的田块相对比,使用过甲拌磷的韭菜叶片黑厚浓绿,在市场上非常畅销。
正所谓“时代造就英雄”,甲拌磷虽有千般好,但最大的缺点就是高毒高残留,随着作物害虫对甲拌磷产生抗性,在没有理想替代产品的前提下,农民无奈增加使用量,这也导致了“毒韭菜”事故频频发生,以至于人们谈韭色变,为韭菜种植产业,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,至今仍然未能完全摆脱。
随着新型高效低残留杀虫剂,如吡虫啉、噻虫嗪、噻虫胺等(或与菊酯类杀虫剂混配产品)逐渐进入市场,以及农残检测技术的日趋完善,已经不具性价比且高毒高残留的甲拌磷,不再是农民朋友的必选品。
禁用后的甲拌磷,为啥在市场上还能买到?
在此基础上,国家大力出手,将甲拌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禁用开始提上日程,从年开始,国家已经对高毒限用农药实施了定点销售方案,也就是说,在高毒农药限制使用的原则下,实施定点销售的方式,原则上每个乡镇只设一家销售点(由省级相关单位颁发定点销售许可证),农民购买高毒农药要出示身份证,并注明用途,否则销售点可以拒售。
对于不按规定使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,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要负连带责任。
对于为迎合部分农民用药习惯的农资店,属于非法销售国家定性的违禁品,一旦造成重大事故发生,将会受到法律制裁。
如今在市场之所以能看到有甲拌磷出售,一是一部分铤而走险的商家在作怪;二是根据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第号公告,该公告决定对甲拌磷、甲基异柳磷、水胺硫磷、灭线磷等4种高毒农药采取淘汰措施。自年9月1日起,撤销以上四种高毒农药登记、禁止生产。已经合法生产的产品,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,年9月1日起全面禁用。
也就是说,在农药登记证撤销之前生产的甲拌磷(年8月31日前),按照2年保质期计算,生产出来的产品,还可以销售至年。
不过,随着农民用药意识的不断提高,以及对用药风险意识的逐步加强,甲拌磷虽然在市场上依然存在,却也是有价无市、苟延残喘罢了。